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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期间家用医疗器械消费提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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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介绍:

  为了确保产品合法有效,要到正规的药店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买,要查看商家是否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(医疗器械备案凭证)、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,看售后服务是否有保障,并索取购物发票。

  所有的医疗器械,都必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(备案)证后方可上市销售◆◆,包装、说明书上必须印有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(备案)证号、产品注册(备案)证号。

  市面上常见的隐形眼镜、血压计、创口贴、医用棉签、医用口罩◆◆■■、体温计、血糖仪、制氧机★■◆◆★◆、轮椅等都属于家用医疗器械。

  消费者在购买★■★★◆◆、使用医疗器械时,要谨遵医嘱,并仔细阅读说明书和标签,特别注意产品标签上的禁忌症、注意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警示或者提示内容,千万不能盲目使用,以免给身体带来伤害。

  我国实行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,根据产品的安全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第一类、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■★。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,如:创口贴(备案号:豫长械备20230351)。第二、第三类实施注册管理,需要取得产品注册证★★◆★■。判别是第二类还是第三类医疗器械,需要看产品注册证号中年份后的第一位数字,第一位数字是2就是第二类医疗器械,第一位数字是3就是第三类医疗器械。如:电子血压计(注册证号◆■◆★:辽械注准)为第二类医疗器械,软性亲水接触镜(俗称隐形眼镜,注册证号■★★◆:国械注准)为第三类医疗器械。

  春节即将来临■★★■,在这个举国欢庆■◆◆、万家团圆的日子里★◆■★★,为提示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家用医疗器械,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以下消费提示: